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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卑不亢是人际交往的一条基本原则,它不是简单地表示自己友好的交际态度,它有着丰富的内涵。这是一种胸有成竹的风格和进退自如的交际策略。不卑不亢的交际原则在公务员面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有的考生自恃学历高或工作经验丰富或其他成绩骄人,在面试考场不注意基本的交际礼节,随意打断考官的话,并且不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导,这样的考生展现的并不是自己的风采与锋芒、信心与勇气,而是自己目空一切、自恃甚高的孤傲。这样孤芳自赏的处世风格在面试考场上不会被喜欢和接受。
与之相反,另外一些考生则对考官过分尊重,一味地低声下气、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畏畏缩缩。这样被动谄媚的应试风格,会让考官提不起兴趣,甚至故意拿起架子,而考生只会给考官留下无趣、无味、无风度、无魅力的印象。
其实,求职不是乞职,不是求人。尽管现在国家公务员成了人才市场上的热门,并且报考国家公务员的竞争异常激烈,但不管怎样考生和考官的地位是平等的。
这种平等首先体现于“双方自愿、等价、互惠”的招聘、应聘原则上。考生和报考单位或职位是“双向选择”的,考生不能只看到自己的被选择,更应看到自己手上选择单位和职位的权利。考生之间有实力上的差异,各种公务员职位之间以及与其他职业相比,它们对考生的吸引力也有大有小。
考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与报考的职位相称相近,公务员考录部门既然给了你面试的机会,就说明他们已经考虑了你的学历层次、专业等个人情况,已经初步肯定了你的实力。
面试中的平等还体现于考生与考官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考生自身心态上的平衡。正如德国有句谚语所说的,“站在山顶上的国王与站在山下的农夫,在彼此的眼里是一样大小的”。考生也应如此,将实现面试目的和保持人格尊严统一起来,是考生应掌握的。正如俗语云:“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考生为了面试的顺利进行,必须保持自己的谦虚和对考官的尊重,但若因此放弃人格尊严,百般讨好考官,则始终会处于劣势。一位考官深有感触地说:“言词表情上的卑微,比实力弱更糟。谁把自卑写在脸上,谁就注定要失败。”考生还要将尊卑态度与自身的实力、地位分开处理,排除地位、实力对交际态度的消极干扰,地位低而不卑,实力弱而不怜!
保持不卑不亢的姿态,有时候也不排除必要的“反击”。有位大学毕业生面试时与考官发生了一番争论,回去后朋友们都说“一个很好的机会被吵掉了”。但结果令“行家们”大跌眼镜,该考生被录取了。原来争论是考官故意设置的,以考查考生有无勇气表述自己的观点,以及考生的辨别能力、表述能力等。面试考场上,请小心提防考官们设下的“陷阱”,也许考官提出一个错误观点,请考生评论,如果考生不能坚持原则,随声附和,那就失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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