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补休规定|双休日加班补休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0-07-10 来源:法律论文 点击:

【www.d9bd.com--法律论文】

>

  双休日就是我们常说的周末,通常情况下周末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单位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加班,此时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工资。那么你知道双休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双休日加班补休怎么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周末加班工资规定: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周六、周日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 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 也就是说, 正常情况下, 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 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所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 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 200% 支付加班工资, 而不能认为另外100% 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 因此只支付 100% 的加班工资。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的,并不必然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但此时必须要安排劳动者补休,二者之中必须选择其一,否则的话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同时,双休日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200%,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则加班工资为本人工资的300%。

  劳动仲裁加班费的注意事项

  加班很多时候不可避免,但加班费可不能避免了。在劳动仲裁加班费案件是应该注意什么呢?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就此,小编整理了劳动仲裁加班费的注意事项,以供大家了解。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分析:

  劳动法的规定中首先明确了3种加班情形:超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

  另外该法条还明确了3种加班情况发生后,是支付加班费还是补休,具体如下:

  超时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休息日加班:必须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应支付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实践中,好多企业单位通过补休或者通过抵消请假来处理加班,在超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下违法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问题

  1。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2。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3。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1,计件工资也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的计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而完成的计件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但是没有支付额外的50%(或者100%或者200%),这种情况下计算加班工资应该将该部分补充支付给员工。

  2,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综合工作制一般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是否存在加班也是以这个周期的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时间相比较多出的部分按照加班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较宽松,一般很难计算和统计加班时间。

  但单位如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即: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推荐阅读: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事实该怎么办?

  加班基本上是每个劳动者都不愿意的事,但是有时候又不得不加。员工加班之后,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事实该怎么办?

  关于加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对加班做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公司制度中规定加班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希望员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劳动者确实无法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按照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才能被用人单位视为加班,以防止混加班的不良现象出现。在用人单位有相关的加班审批制度规定下,如果加班者自我加班,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之后引发劳动争议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劳动者加班的事实,只能证明劳动者在下班之后并未离开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律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引发劳动争议后,加班事实该由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该规定规定了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有些劳动者理解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均有用人单位承担,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除了部分情况是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大部分情况下依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而用人单位主张未加班,这种情况则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明确了一般情况下由劳动者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妨碍证明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妨碍适用于加班事实证明责任中的构成要件为:

  (1)劳动者主张加班事实的存在。

  (2)劳动者已经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该证据可以表现为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所需履行的审批手续,而该手续最终由用人单位保管;也可以表现为劳动者之前领取工资的工资单,该工资单显示的内容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有记录加班时间的内部系统;有时也会表现为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提出的能够证明该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的证据。但是,无论何种证据,本要件的满足是以法官对劳动者提出的证据进行证明评价之后形成确信(即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为条件的。

  (3)用人单位不提供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的工作尤其是在加班这方便有所帮助。也希望您能把这些有实际用处的文章推荐给更多人。

  怎么追讨加班费?

  加班是一个劳动者在基本的工作时间或工作量外从事的有关工作内容的工作,加班是剥夺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当然应该有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否则都是违法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当前员工追讨节假日加班费应该选择什么方法?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审理追讨加班工资案件的做法?

  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在审理劳动者加班工资案件中,一般采取严格审理态度,也就是对于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比较高,按照我们代理案件所总结的经验来看,主要有下列三点:

  1。劳动者需要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这个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纪录单等,单位能认可的一些事实证据。

  2。劳动者需要证明有加班是由单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审批表,加班通知单,加班确认书等。

  3。劳动者需要证明加班计算的方法。

  劳动者可以要求什么加班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族追讨加班费应该保存哪些证据?

  在一些不正规的企业里,加班均采用口头的通知,发生争议后,单位则矢口否认,导致劳动者举证困难,好多劳动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证人或者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采信,则是一个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只有证人证言,录音等,在对方否认的前提下,一般很难被采信。所以在类似案件中,如何取证和质证则是至关重要的。

  主张加班工资的,应就本人或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举证,证据主要是考勤数据或其他安排加班的书面通知。工资数额情况,如个人工资由银行代发,应当提供银行存折或者经银行盖章确认的工资发放清单或者历史交易查询清单。

本文来源:http://www.d9bd.com/mianfeilunwen/58921/

为您推荐

道德与法律论文2000字集合4篇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德与法律论文2000字集合4篇,仅供参考,希

2022-09-18 23:39:24   道德与法律论文2000字大学   道德与法律论文2000字数  

[宪法共多少条]我与宪法(共8篇)

篇一:我与宪法谁能从 人民和公民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它们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 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则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2、范围不

2021-07-12 08:07:53   我和宪法  

拾金不昧的感悟与启示|对拾金不昧的道德启示(共10篇)

篇一:对拾金不昧的道德启示怎么看待拾金不昧的道德与法律问题的呢?原告丢失一个提包,内有现金2万元,各种票据等共计款项9万余元。原告发现其钱物丢失以后,立即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声称,谁拾得提

2021-07-10 22:07:45  

【全国联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机构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下面是招生考

2017-10-25 05:47:52   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中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全文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对化妆品广告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下面由本站小编为你介绍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律知识

2017-05-24 08:47:52   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   酒类广告管理办法